省对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安排工作会议
浏览:153 时间:2017-01-03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会议
索引号
zfhy/2017-7897
主题分类
政府会议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01-03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省对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安排工作会议

12月29日,王晓红副县长主持召开省对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安排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传达了西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研究梳理了全县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县环境保护、城镇管理、公安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名单附后)。现将会议确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

此次全省环境保护督察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扎扎实实推进生态保护"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解决我县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绿色发展的有利机遇,是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执行能力的一次检验。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梳理问题,抓紧时间整改,确保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根治。

二、会议决定

(一)由县环境保护、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国土资源局牵头,县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成员单位配合,严格按照《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湟中县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湟政办〔2016〕289)职责分工,制定落实措施,细致安排、明确责任,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改、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做到问题全掌握、整改期限明、整治措施硬,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反馈至县政府督查室。同时完善相关资料和方案,使问题有解决方案,由方案支撑,搜集整理好相关资料,积极迎接上级督导检查。

(二)由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将县城商业街铜银器加工抓、秸秆焚烧、水源地周边农家乐违规经营等问题列入整改清单;抓紧收集各县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青海省2016-2017年环境保护督查湟中县存在问题整改清单征求》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执行。

(三)由县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从严监管各类在建、新建、续建项目,严格执行"三个一律"要求,凡是没有通过环评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凡是环保手续不全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违法排污、整改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关停;强化环境执法,进一步加大气污染、水污染、面源污染等方面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拉网式的排查,发现一起,重罚一起,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形成并始终保持严厉执法的高压态势。

(四)由县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按照《青海省2016-2017年环境保护督查湟中县存在问题整改清单》明确问题和时限要求,倒排工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主动与上级部门衔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对环境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并以工作组为单位建立微信群,及时沟通情况、处理问题,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三、会议要求

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发挥部门职能,强化属地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决战决胜的信念、雷厉风行的干劲,扎扎实实推进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二是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整改落实,千方百计突破重点、攻克难点,着力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集中精力处理和化解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成效,各责任部门要快字当头抓落实、一刻不停抓推进,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四是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察督办工作,强化清单问题的整改落实督查,强化问责和责任追究,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