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召开引大济湟西干渠工程湟中段工作专题会议
浏览:788 时间:2017-11-13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会议
索引号
zfhy/2017-7921
主题分类
政府会议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11-13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召开引大济湟西干渠工程湟中段工作专题会议

 

11月1日,沈有珊副县长在引大济湟西干渠工程湟中共和段施工现场召开引大济湟西干渠工程湟中段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引大济湟西干渠工程湟中段工作推进中的相关问题。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共和镇、上五庄镇相关负责人,引大济湟西干渠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参会名单附后),现将会议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

引大济湟工程是全省重大民生工程,引大济湟西干渠工程湟中段的实施,可有效缓解周边城镇居民饮用水、沿线农业灌溉的缺水问题,极大改善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对保护沿线生态环境,提升项目区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会议决定

(一)对于工程施工中造成共和镇南村2户、尕庄3户农户宅基地下沉,致房屋变成危房,需征迁;1户农户未签订协议,2户农户已签协议未落实新宅基地的问题。由县国土资源局、共和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新增的5户征迁户,尽快做农户工作,督促其签订征迁协议;对已签订协议未落实宅基地的农户年内完成选址工作,明年开春后完成搬迁;对未签订协议的1户农户启动依法征收程序,确保征拆工作顺利完成。

(二)对于工程建设所需砂石供应困难,影响工程建设的问题。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在西干渠沿线设立4个临时砂石加工点,将多巴地区砂石材料调节至4个临时砂石加工点进行加工,保障西干渠工程建设材料需求。

(三)对于工程施工方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基本农田修建临时堆料场和混凝土搅拌站的问题。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根据引大济湟西干渠项目取得的国务院办公厅批准的先行用地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所占基本农田调整工作,并督促施工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四)对于因施工方在堆放工程废弃渣料时未及时与当地村委沟通,引发村企矛盾纠纷的问题。由县水务局、上五庄镇人民政府、合尔盖村村民委员会负责,积极组织施工方与村民进行调解,及时解决村民提出的相关问题。

(五)对于因工程施工中造成部分县乡公路、村道不同程度损坏的问题。由县交通运输局和各相关乡镇负责,组织村委与施工单位协商,根据道路实际损坏情况予以修复,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六)对于因工程建设占用林地面积较大,市、县部门无权审批,需向省林业厅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报批,对工程建设产生影响的问题。由县林业局负责,报请省林业厅尽快落实施工许可手续。

三、会议要求

项目涉及乡镇和部门要加大工程效益宣传,加强征迁政策宣讲,切实提高群众支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严格按照引大济湟西干渠项目建设要求,积极协调对接,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全力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类问题,确保引大济湟西干渠工程湟中段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