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召开贯彻落实中央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项调度会议
浏览:749 时间:2018-04-18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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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hy/2018-7936
主题分类
政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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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4-18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召开贯彻落实中央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项调度会议

县委副书记、县长赵冬主持召开湟中县贯彻落实中央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项调度会议,听取了负责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各相关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县委常委、副县长张荣,副县长沈有珊、王玉德,多巴镇、上新庄镇、西堡镇镇长,县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镇管理局、水务局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名单附后)。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

自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就涉及我县负责整改的8个问题及时进行了剖析研究,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各项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我们必须要盯紧目标不松懈,继续保持思想认识上再坚定、制度措施上再有力,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全力推进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每月都有新进展。

二、会议决定

(一)按照西宁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知》(宁中环督改综字〔2018〕01号)要求,自本月起实行月调度制度,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整改调度会,每季度开一次总结、安排会,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二)按照《湟中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行动方案》,负责各分项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领导,要每月组织相关单位召开领导小组会,专项研究安排当月整改工作计划、总结上月工作进展,确保每月的整改工作都要有计划、有重点、有进展、有总结,并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避免"中梗阻"现象发生。

(三)负责8个问题整改的各牵头单位,在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要规范收集整理相关文字、图片、电子文件等资料,形成正式档案,做好工作留痕。

三、会议要求

一是各乡镇、部门要以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辩证统一关系,更加牢固地树立"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爱惜生命一样爱惜生态环境"的理念,全力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各整改工作组要严格落实月调度制度,根据每月的工作计划,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三是各责任单位要落实好承担的各项整改任务,各配合单位要相互积极协调配合,及时沟通解决遇到的问题,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