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浏览:868 时间:2018-06-28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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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hy/2018-7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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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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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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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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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湟中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政府党组第19次会议研究,报请县委同意,现将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县长赵冬: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副县长张荣: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统计、财政税收、金融、安全生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编制、城市投资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全县深化改革、重点项目建设、鲁沙尔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园建设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县审计局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湟中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负责联系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统计调查队、金融保险单位。

负责同县人大、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武装部、县编办联系与协调。

副县长刘海滨: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业商贸、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县政府东西部扶贫协作办公室。

副县长赵小克:负责公安、国家安全、信访方面的工作;联系康川新城社会管理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信访局。

负责同县国家安全局、县法院、县检察院联系与协调。

副县长沈有珊:负责农牧科技、林业、水务、扶贫开发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扶贫办。

负责联系县气象局。

副县长王玉德:负责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城镇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分管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镇管理局。

负责联系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同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多巴新城管委会联系与协调。

副县长王锋堂:负责交通运输、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特色小镇建设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新村办。

协助沈有珊副县长抓好扶贫工作。

副县长李超:负责司法、民族宗教、供销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县民族宗教局、县供销联社。

协助张荣副县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副县长绽永刚:负责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体育方面的工作。负责鲁沙尔建制镇试点建设工作。

分管县环境保护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协助张荣副县长抓好鲁沙尔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园建设工作;

负责联系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邮政局、烟草专卖局。

副县长青林:负责教育、民政、卫生计生、食品药品和市场管理监督、广播电视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广播电视局。

负责同县政协、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残联联系与协调。

为便于工作衔接,副县长之间实行工作互补:张荣与绽永刚互补,赵小克与王玉德互补,李超与青林互补,刘海滨、沈有珊和王锋堂互补。互补领导均不在时由张荣负责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