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市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关于在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红十字会牌子的通知》(宁编办发〔2012〕11号)精神,决定在你局挂红十字会牌子,核增副科级职数1名。
红十字会主要职责: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开展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及国家政策、法规;负责组织救灾、备灾工作,组织开展募捐和人道主义救援工作;负责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疫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性现场救护;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和其他人道主义济困救助活动;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