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代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浏览:759 时间:2014-10-28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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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wj/2014-8266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4-10-28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代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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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因人员变动,现将县政府代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代县长赵冬: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方面的工作。 副县长王新中国成立: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和改革、财政税收、金融、公安、国家安全、信访、城市投资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建设、康川新城社会管理工作;协助县长负责监察局、审计局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联系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国家安全局、金融保险单位工作。 负责同县人大、县人民武装部的联系与协调。 副县长马财:负责旅游、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方面的工作;负责塔尔寺旅游景区和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及发展工作。 分管县旅游局、县科技文化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局。 负责同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的联系与协调。 副县长马吉祥:负责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城镇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负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南川工业园区各项工作。 分管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县城镇管理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负责联系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供电公司工作。 副县长张荣:负责劳动就业、人事编制、社会保障、交通、教育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甘河工业园区各项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 负责联系县编办、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邮政局工作。 副县长祁洪寿:负责农牧、林业、水务、民政、扶贫开发、供销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供销联社。 负责联系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工作。 副县长杨波(挂职):负责工业商贸、统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负责上新庄综合产业园区建设工作。 分管县经济和商务局、县统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 负责联系县统计调查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 副县长王艺枫:负责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 负责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残联工作。 为便于工作衔接,副县长之间实行工作互补。王新中国成立与杨波互补,马财与马吉祥、祁洪寿互补,张荣与王艺枫互补。互补领导均不在时,由王新中国成立负责协调。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