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浏览:278 时间:2015-07-10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索引号
zfwj/2015-8287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5-07-10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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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部署和各项任务落实,加快简政放权和改革进程,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宁政办〔2015〕87号)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县政府赵冬县长担任协调小组组长,马财、张荣、祁洪寿、杨波、田灵豹副县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编办主任韩珪,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万江,副主任李启光、沈金德、米存海组成。 (二)主要职责:统筹研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对外以"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组长由张荣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编办主任韩珪担任。负责牵头推进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组长由田灵豹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白海标担任,成员由县经济和商务局局长杨永德、国土资源局局长王玉德、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局长陈宝明、环保局局长陈占有组成。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组长由张荣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全保担任。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组长由祁洪寿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财政局局长胡生玉担任,成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白海标、经济和商务局局长杨永德、民政局局长杨占秀组成。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组长由杨波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工商局局长罗少华担任,成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白海标、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陈建松组成。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科教文卫体改革组:组长由马财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局长樊明德担任,成员由县广播电视局局长詹福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顾云、科技文化体育局局长李玉寿组成。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所在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在请示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万江担任,副组长由县编办主任韩珪担任。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沈金德担任。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组长由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米存海担任。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四)专家组:成立职能转变评估专家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扩充。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的作用。各专题组要根据责任分工,按照本领域的重点改革任务和要求,召开专题组会议,进一步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目标和措施,加大对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改革稳步有序推进。 (二)各部门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的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勇于开拓创新,积极在推进改革上出思路、出办法、出实招,努力提升改革工作成效。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本单位涉及的改革任务,要亲自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推进机制;要强化责任、主动作为,积极研究探索推进各项改革的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接、放、管"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