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公安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民政局、气象局、司法局、监察局、审计局:
现将《湟中县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2月25日
湟中县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做好人工种草牧草良种补贴工作,以人工种草促进草畜平衡,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青海省牧草良种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湟中县饲草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湟中县以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各类项目和体系建设为载体,政策和市场为导向,大力推进饲草种植业,以燕麦为主的饲草种植产业得到了大力发展。全县一年生饲草种植面积达19.8万亩,形成了以田家寨镇、土门关乡、上新庄镇、鲁沙尔镇、共和镇、大才乡、汉东乡为主的燕麦种子基地和饲草种植基地。年生产燕麦良种2600万公斤,燕麦良种率达到了100%;向省内外提供良种2000万公斤,占全省燕麦良种市场的60%,燕麦良种以籽粒饱满、发芽率高、纯净度高等特点形成品牌。年生产各类鲜草25万吨,减轻天然草原16.78万羊单位放牧压力。形成了以 "原种繁殖基地-大田良种繁殖-生产推广用种"三级燕麦良种繁育推广体系、相关规程制定、种植区域化布局、种子清选加工机械化、"科研部门+基地(农户)+企业"的良种生产经营模式为核心的燕麦产业建设技术体系,形成了以"燕麦良种加工生产-规模化种植-草产品及食品加工"为产业链的"科研部门+技术推广部门(草原站)+燕麦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中心)+市场"的燕麦产业化发展模式,全县实现了燕麦新品种及高产栽培技术、良种繁育技术、燕麦产品加工技术等各类技术的集成与组装,大面积生产特色品牌燕麦。培育了湟中县丰硕燕麦专业合作社、湟中县丰润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98家饲草种植企业,培育了湟中农华草业有限公司、青海青麦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草产品及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开拓市场、引导生产、配套服务的作用,实行产销一体化,以"龙头"企业内联千家万户,外联市场,从而引导、带动、辐射饲草产业化的发展。
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牧草良种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近两年来,全面完成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牧草良种补贴工作各项任务,政策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完善,组织保障有力,宣传工作到位,资金管理规范。2012年落实2011年10.75万亩牧草良种补贴资金148万元,其中一年生牧草良种补贴资金97.5万元以现金直补形式发放,多年生牧草良种补贴资金50.5万元以项目管理方式全部落实;2013年通过项目管理方式以良种形式落实2012年10.8万亩牧草良种补贴资金148万元,其中一年生牧草良种补贴资金98万元,多年生牧草良种补贴资金50万元;2014年通过项目管理方式以良种形式落实2013年10.8万亩牧草良种补贴资金148万元,其中一年生牧草良种补贴资金98万元,多年生牧草良种补贴资金50万元。2015年落实2014年11.8万亩牧草良种补贴资金共198万元。
三、编制依据
(一)《青海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意见(试行)》
(二)《青海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青海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考核奖励办法》
(四)《青海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牧草良种补贴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规划、优势互补"的原则,优化布局,在养殖基础好、海拔较低的地区种植紫花苜蓿,在环山地区种植良种燕麦、垂穗披碱草、黑麦草。
2、坚持"良种良法"原则。严格按饲草种类及品种高产栽培技术规程进行建设,确保良种优质高产性能的实现。
3、坚持公开的原则。牧草良种补贴的品种、种植户、面积等相关数据通过会议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
4、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牧草良种补贴资金由农牧和扶贫开发局与财政局统一管理,各乡镇积极配合,根据农户种植饲草面积,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再将良种补贴落实到户。
(三)目标任务
通过牧草良种补贴政策的实施,完成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机制工作10.8万亩人工种草任务,年产鲜草量达到24.6万吨以上,饲草种植面积及产量逐年提高,确保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偿工作顺利实施。
五、补贴方案
(一)补贴对象:全县各乡镇多年生和一年生饲草种植户。
(二)补贴标准:多年生人工草地每亩补贴50元,一年生人工饲草地每亩补贴10元。
(三)补贴范围
对全县多年生和一年生饲草种植农户实行补贴。补贴牧草种类为:
多年生牧草:优质豆科牧草紫花苜蓿和禾本科牧草黑麦草。
一年生牧草:燕麦白燕7号、青海444、林纳、加燕2号。
(四)补贴面积及资金
1、补贴面积10.8万亩,其中一年生9.8万亩,多年生1万亩。
2、补贴资金148万元,其中,一年生98万元,多年生50万元。
(五)补贴办法与措施
1、采取项目管理的形式进行补贴。按照省市下达的牧草良种补贴任务,乡镇负责核实农牧户的牧草种植面积。农牧和扶贫开发局编制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范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品种,落实建设地点、农户、种植面积及品种数量,报省市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按方案进行实施。
2、牧草良种采购实行招投标采购制度。由县财政局组织公开招投标方式采购种子。种子符合国家要求标准,具备质检报告,包装标签,以确保种子质量。
3、做好种子发放及统一组织种草工作。县农牧局依据批复的地点、规模统一组织农民种草,负责种子发放工作,协助中标企业,把种子运送到各种植企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及种植户种植地点,并和各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及种植户签订种子发放及种植协议,写相关票据,确保饲草田建设质量和数量。并进行村级公示。
4、利用测绘软件勾绘饲草种植分布图。利用walkisvery测绘软件,在卫星影像图上配准1:400万地形图,利用实地勘察的坐标草图,在影像图上勾出饲草种植的实地位置,配以种植户姓名、种植地点、种植品种、种植类型、种植面积、地块图版坐标等相应的属性信息,绘出影像、地形、示意三种形式的饲草种植宗图。
5、充分利用闲散地建设饲草种植基地。充分利用弃耕地、撂荒地、贫瘠地、异地搬迁地,集中土地资源、科技、人力、财力,大力发展规模化饲草料生产基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6、积极发展集约化、机械化的饲草生产方式。以奖补政策为契机,积极培育种植专业合作社、大户、企业,以土地租赁、流转的形式进行集中连片饲草种植。积极鼓励企业及大户进行饲草种植生产机械设备投资,积极推进集约化、机械化、产业化的饲草生产方式,提高投入产出比,增加种植效益。
7、积极搭建饲草产业发展信息平台。为了让广大农户充分掌握牧草良种补贴政策,充分了解饲草供需状况等信息,县农牧局在项目建设初期和后期积极组织种植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养殖企业等召开洽谈会,积极搭建信息平台,做好信息服务工作。
六、实施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15年1月,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上报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4月,按照项目管理方式统一进行良种招标采购,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采购的牧草良种以实物形式发放到种植户。
第三阶段,2016年5月-2016年7月,组织开展饲草种植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阶段,2016年8月-2016年10月,全面总结牧草良种补贴工作实施成效,开展县级自查验收,并申请和完成省级绩效考核和验收。
七、效益分析
全县实施的牧草良种补贴政策10.8万亩人工饲草地年产鲜草可达24.6万吨,可产生约8118万元的经济收入。
(二)生态效益
实施牧草良种补贴政策的10.8万亩人工草地年产鲜草可达24.6万吨,可减轻16.9万羊单位在天然草原的放牧压力,可有效维护草畜平衡,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的改善。
(三)社会效益
对于鼓励广大农户饲草种植的积极性,扩大饲草种植规模,丰富饲草资源,实现草畜平衡,积极贯彻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有效促进种植业结构从农-经二元结构向农-经-饲三元结构发展,对于促进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周边地区养殖业的发展,对于推进舍饲圈养养殖方式及规模养殖业的发展,促进周边地区产业结构的升级具有重要的意义。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在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细化任务,认真制定牧草良种补贴工作方案,采取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安排部署,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协商解决,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落实到饲草种植农户手中。
(二)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使用,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正确合理使用项目资金。
(三)加大技术推广力度,确保增产增收。认真抓好技术推广和指导培训工作,以实现品种优良化、结构合理化、布局区域化、种植规范化、生产标准化,使牧草良种补贴项目真正起到提质提效作用。
(四)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操作程序。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面积核实、良种发放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牧草良种补贴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