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对湟中县徐家寨源源田野农庄停产整顿的请示》收悉。鉴于湟中县源源田野农庄产生的废水从化粪池利用暗管排入总寨排水沟,污染地表水的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和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私设暗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对湟中县徐家寨源源田野农庄进行停产整顿。
2017年8月19日 | |
抄送:张荣副县长。 | |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7年8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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