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湟中县委办公室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湟中县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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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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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湟中县委办公室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湟中县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的通知

湟中县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

 

依据《青海省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西宁市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结合《湟中县"十三五"城乡绿化发展规划》及本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三个一以贯之"和"五个过硬",忠实践行"两个绝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三中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以及市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围绕以"四个转变" 落实"四个扎扎实实"和"三高一新"的要求,围绕"四区"建设和"六个走在前列"总目标,坚持生态优先、发展率先、精神领先,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迎来的新机遇,以"高原绿"建设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治理,努力在提升城乡生态绿化品位上取得新进展,在拓展城乡生态绿色空间上取得新成效,在推进林业体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在打造"一芯二屏三廊道"城市新型生态格局上展现新作为,为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幸福西宁湟中新篇章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国土绿化工作的领导。国土绿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和经济社会效益相协调。将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国土绿化的首要目标,充分发挥和利用森林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促进生态改善、环境优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社会进步。

--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突出重点。结合各区域、各乡镇自然地理特点和资源优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依托重点生态工程,突出区域特色,全面推进国土绿化。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调动全社会参与城乡绿化积极性,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建立起政府投入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社会协调的城乡绿化新机制,调动各方面绿化积极性,多层次多形式推进国土绿化。

--坚持科技创新、提升质量。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遵循自然规律,依靠科技进步,坚持造管并举,实现绿量增加与质量提升目标。

--坚持依法治绿、制度保障。完善造林绿化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健全造林绿化管理制度,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保障国土绿化健康发展。

--坚持城乡统筹、以人为本。在加强生态保护和国土绿化的同时,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和城市生态修复,着力打造宜居环境。

(三)建设目标

充分发挥湟中县城乡绿化在西宁市城市建设、湟水流域空间治理战略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区域性辐射带动作用,为西宁市加快推进"一芯二屏三廊道"城市新型生态格局,构建生态功能完备的绿色安全体系,物质循环良好和生物多样的森林生态体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林业产业体系、宜居宜业宜游的人居环境体系、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体系作出积极贡献。一是国土生态安全格局更趋完善。以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为抓手,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计划从2018至2020年,利用三年时间完成51.79万亩国土绿化任务。到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2%。持续推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程,实施好西宁西堡生态森林公园、南北山三期绿化工程和拉脊山、金娥山生态储备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项目,筑牢我县生态安全格局。二是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综合效益充分发挥。通过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程、提高造林质量、加强森林抚育管护、推进退化林分修复、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等措施,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依托森林资源和良好生态环境,稳步推进林下种植养殖、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推动区域贫困人口增收。三是城乡宜居环境显著改善。实施城乡绿化美化和"高原绿"建设行动,到2020年创建1个省级森林城镇,完成主要通道两侧和重点区域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巩固和提升森林城市创建成果,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奠定生态基础。建成区绿地覆盖率稳定保持在40.5%以上,绿地率保持在39%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在12平方米以上。四是生态优先、发展率先、精神领先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宣扬尕布龙两山绿化精神,培育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生活和发展方式,引领全民参与国土绿化行动。拓展国土绿化义务活动方式,积极开展"互联网+义务植树"活动,参与人数年均34.3万人次以上,尽责率超过95%。

二、主要行动

(一)重点生态工程保护修复行动

西宁市作为我省省会城市,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节点城市。湟中县三面环绕西宁市,肩负着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重要生态功能,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计划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25.5万亩。

1.西宁河湟规模化林场建设项目。规划总面积120.5万亩,林业用地面积为99.6万亩。我县三年(2018-2020年)计划共完成营造林1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2万亩、低效林改造2万亩、森林抚育4万亩,配套水利灌溉、道路、供电等基础设施。

(1)西宁西堡生态森林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区分布在城西区、城中区及湟中县,以湟中县西堡镇为中心,规划面积为21731.1公顷(32.6万亩)。绿化专项规划面积16.88万亩,总投资估算239608万元,期限为9年,即2017-2025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工造林、园林绿化、道路绿化、森林保护等。规划涉及我县近期(2017-2020年)完成绿化面积8.2万亩,投资40980万元。项目依托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省市财政资金作为补充,县组织实施。

(2)南北山绿化三期工程。为巩固和推广南北山一、二期绿化建设工程成果和经验,2015年启动实施了南北山三期绿化工程。工程建设期6年,即2015-2020年,以西宁市为中心,在通往三县的浅山地区主要通道两侧第一山脊线和县城周边造林为重点,我县绿化总面积4.46万亩。2015-2017年完成绿化2.47万亩,剩余1.99万亩计划2018年全部完成。项目实施以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为依托,省财政支农资金配套,县组织实施。

2.西宁湟水流域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项目。计划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7.5万亩。在全县范围内以湟水流域拉脊山、金娥山为重点,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等措施,建设以水源涵养林为主的生态林储备基地。

(二)重点工程造林绿化行动

以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国家生态重点工程为抓手,在巩固前期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国家重点林业工程建设,提高绿化造林标准及质量,加快推进湟中县国土绿化步伐。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10.45万亩(人工造林7.4万亩、封山育林3.25万亩),其中三北防护林工程7.4万亩(人工造林5.2万亩、封山育林1.75万亩),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3.05万亩(人工造林2.2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实施范围湟中县所辖乡镇。

(三)森林质量提升行动

按照"突出重点、相对集中"、"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的要求,加大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力度,科学开展森林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到2020年,实施森林提质总规模15.2万亩,其中低效林改造(灌改乔)9万亩、森林抚育6万亩,农田防护林更新0.2万亩。实施好青海西宁环城国家生态公园建设项目和重点生态区域森林抚育工作。

(四)森林资源管护与产业发展行动

全面落实179.25万亩森林管护责任,继续推动行业生态岗位扶贫工作,积极鼓励贫困户参与森林资源管护。坚持新造与改造、分类经营与集约经营相结合,在湟中县立地条件较好的区域建设特色经济林基地,到2020年,完成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0.32万亩。

(五)城乡绿化美化行动

以森林城镇创建、美丽城镇、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实施森林进城围城工程,扩增城镇绿化面积,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到2020年,完成城乡绿化总任务0.82万亩,其中城乡绿化0.52万亩,校园绿化0.12万亩,工矿园区绿化0.18万亩。积极创建鲁沙尔镇省级森林城镇。

(六)绿色廊道建设行动

以高速公路、国省县道路、河道和铁路为重点,对适宜绿化的路段全面绿化,提升通道绿化美化水平。对进出湟中县通道、旅游环线、互通立交、车站等重要区域,坚持一路一景规划,打造一批多树种、多风景的景观大道,快速形成"绿色廊道"骨架。到2020年,绿化面积0.5万亩,其中公路两侧绿化0.15万亩、铁路两侧绿化0.02万亩、河道两侧绿化0.21万亩、主要城镇路网节点绿化0.12万亩。

(七)庭院绿化景观提升行动

开展全县老旧楼院、三无楼院及单位庭院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作,2018年完成3个老旧楼院、三无楼院、单位庭院的绿化景观提升改造任务。到2020年单位庭院、住宅小区景观提升完成改造率达到80%以上,合理布局绿化空间,加大乔木和花灌木、地被的种植数量力度,减少草坪种植面积,降低养护成本;大力开展"花园式"单位及庭院绿化达标单位评选工作,鼓励创建绿色企业、绿色庭园、绿色校园、绿色机关、绿色营区,每年创建3-4个"花园式"单位,对积极参加创建并取得较好成效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八)全民义务植树行动

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新高潮。坚持义务植树的法定性、群众性、公益性,提高适龄公民尽责率,通过互联网+的形式开展植树造林、绿化宣传、认建认养、生态保护、抚育管理等,不断拓宽义务植树渠道、创新义务植树形式,使义务植树更加方便群众、贴近群众,提高公众参与度。在全社会营造绿化光荣的浓厚氛围,使生态文明理念植根人心。丰富国土绿化义务活动方式,参与人数年均34.3万人次以上,尽责率超过95%。

三、任务安排

2018-2020年,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国土绿化51.7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9.54万亩、封山育林3.25万亩、森林经营培育9万亩。按照各类工程类别分:重点生态工程保护修复25.5万亩,三北防护林、天保工程二期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绿化10.45万亩,森林质量提升15.2万亩,特色经济林建设0.32万亩,城乡绿化美化建设0.82万亩,绿色通道建设0.5万亩。

(一)按年度划分

2018年国土绿化任务18万亩,占总任务的35%。其中人工造林13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森林经营培育3万亩。

2019年国土绿化任务17.25万亩,占总任务的33%。其中人工造林13万亩、封山育林1.25万亩、森林经营培育3万亩。

2020年国土绿化任务16.54万亩,占总任务的32%。其中人工造林13.54万亩、森林经营培育3万亩。

(二)按乡镇、单位划分

分别是:李家山镇5.1万亩,拦隆口镇0.6391万亩,海子沟乡1.865万亩,多巴镇3.4061万亩,共和镇7.13万亩,甘河滩镇2.1636万亩,西堡镇5.909万亩,鲁沙尔镇0.5469万亩,上新庄镇7.3915万亩,田家寨镇10.3471万亩,土门关乡3.366万亩,大才乡1.8423万亩,汉东乡0.4634万亩,教育局0.12万亩,交通局0.29万亩,水务局0.21万亩,国有林场1万亩。

四、投资估算 

(一)投资估算

经估算,全县三年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总投资为10.75亿元。其中,重点生态工程保护修复行动投资8.2亿元,占总投资76.2%;重点工程造林绿化行动投资0.8905亿元,占总投资8.3%;森林质量提升行动投资0.6亿元,占总投资5.5%;森林资源管护与产业发展行动投资0.064亿元,占总投资0.5%;城乡绿化美化行动投资0.374亿元,占总投资3.7%;绿色通道建设行动投资0.625亿元,占总投资5.8%。

(二)资金筹措

国土绿化属生态公益性建设工程,建立和完善国土绿化投资保障机制,采取国家投资引导、地方配套扶持、社会化合作、银行信贷等措施筹措建设资金。

--积极争取国家投资。抓住国家加强生态、水利、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建设机遇,发改、财政、农牧、林业、水务、交通、扶贫、教育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整合涉林资金,用于国土绿化建设。

--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省、市、区县三级财政共同投入国土绿化的机制,将造林绿化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团体、个人等合资、合作、入股等方式,以产业链为纽带,借助市场力量,吸引更多的外资和民营资本参与国土绿化事业。

--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政策支持国土绿化,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符合林业经济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抓国土绿化工作的领导机制,县上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绿化委员会,强化绿化委员会职责,充实县绿化委办公室人员。加强顶层设计,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湟中县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总体部署,领导、组织和协调本乡镇和本部门国土绿化、庭院绿化任务的落实,重点做好造林地块落实、项目资金筹措、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到位、经费投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二)完善政策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造林机制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7〕71号)精神,全面落实税收、用电用水等优惠政策,切实保障造林绿化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培育造林大户、家庭林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林业职业经理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行"先建后补"的造林机制,积极探索向社会主体购买财政性造林绿化、经营管护等服务。推进林权交易平台建设,探索林地、林木股份合作模式,鼓励通过依法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三)落实部门绿化责任

各职能部门是植树造林、国土绿化的重要力量。县绿化委员会要加大对国土绿化工作的督促、指导、协调、检查和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发改、财政、税务、金融等各职能部门要加大造林绿化资金和优惠政策支持力度。林业部门要做好行动计划的实施、组织协调,履行好对植树造林和国土绿化工作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完成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绿化任务。国土部门要和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统筹规划,保障造林绿化用地。各乡镇按行动方案分解的国土绿化任务,落实绿化地块,发动组织群众,对本辖区内的宜林荒山、乡村道路、村镇空闲地、农民房前屋后进行绿化美化。委托有行业资质的单位编写年度绿化作业设计,经县政府批准后,按项目管理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水务部门要搞好小流域治理、河(渠)道绿化,做好重点造林绿化区灌溉设施资金落实和建设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公路、铁路廊道绿化,规划建设好重点林区和造林区域的生产道路和防火通道。电力部门做好重点造林绿化区的供电网络建设,保障灌溉等用电需求。环境保护部门对国土绿化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城市建设规划和管理部门要协同国土部门,落实好城市建成区绿化用地,确保城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农牧部门要通过科研及科技推广项目,加大对国土绿化项目的支持。扶贫部门认真落实扶贫产业资金向生态脱贫倾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点的造林绿化工作,做到生态建设和生态脱贫相结合。教育部门要加强校园绿化工作,工会、团委、妇联要积极组织参与国土绿化,各园区管委会、部队做好管辖区域内的绿化工作,文化、广电、宣传等部门要加大国土绿化宣传力度,提高我县国土绿化全民参与的积极性。

(四)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植树造林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国家重点工程投资为抓手、地方投资为主导、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绿化的投融资体制。县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把国土绿化投资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强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有效整合水利、交通、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领域专项资金。搭建林业生态建设投融资平台,组建县级林业生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搭建政府购买林业生态建设服务平台,作为我县国土绿化的重要投融资主体和经营实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启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造林项目。合理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等方式,吸引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工商资本、境外资本支持国土绿化工作。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充分利用财政贴息政策,切实增加林业贴息贷款等政策覆盖面。

(五)增强科技支撑能力

加大现有科研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广使用优质抗逆的林木植物新品种,支持和鼓励使用优良种苗造林,提高良种使用率,严格按规范标准进行种苗培育、造林、低效林改造、森林经营抚育。加大造林绿化科技攻关力度,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平台,重点加强困难立地造林、混交林营造、节水灌溉造林、退化土地治理等技术攻关。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造林绿化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结合科技项目的实施,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六)依法保障国土绿化

严格执行《森林法》《禁牧令》《禁垦令》《禁伐令》《禁采令》等法律法规,依法惩处盗伐、滥伐林木、毁坏林木绿地以及非法占用林地、绿地的行为,巩固和发展造林绿化成果。强化林业部门森林资源管理职能,严格执行林地、绿地审批管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建设,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水平。加强森林防火,深入开展防火宣教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加强防火队伍建设,增强防火设施设备配置,提高森林火情预警预报和火灾扑救能力。各乡镇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管护队伍职能,落实管护职责,坚决杜绝森林火灾和牲畜破坏幼林地现象发生,做到造一片、成一片、绿一片。

(七)完善考核督查机制

将以上目标任务作为绿色发展考核指标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各部门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内容,强化任务分解、指导督查、现场交流和事前、事中、事后考核通报。建立健全国土绿化行动成效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对在国土绿化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项目安排、资金划拨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

1.湟中县2018-2020年国土绿化任务总表

2.湟中县2018年国土绿化任务表

3.湟中县2019年国土绿化任务表

4.湟中县2020年国土绿化任务表

5.湟中县2018-2020年国土绿化投资总表

6.湟中县2018年国土绿化投资表

7.湟中县2019年国土绿化投资表

8.湟中县2020年国土绿化投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