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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湟中县委办公室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浏览:772次 时间:2014-09-26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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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为切实安排好2014年国庆节放假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佳节,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维护稳定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扎实做好维稳工作,加强监管,全面排查,随时了解情况,掌握外来人员动态,及时跟进服务管理,消除不稳定因素;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别是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要高度重视,做到早发现问题、早掌握情况、早部署解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要切实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及时掌握和处理苗头性问题。

二、抓好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抓好重点企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县公安局要加大对重点区域、主要街道、重点时段的治安巡逻力度,提高街面见警率和威慑力,严防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好社会秩序。县教育局负责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禁组织开展学生出游等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县交通局、交警大队负责加大交通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疲劳驾驶等危及乘客安全的行为;加大对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车、旅游包车等的管控力度,严查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密监控事故多发路段的交通情况,防止节日期间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的发生。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疾病预防工作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做好县城"五小"行业监管工作,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开展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食品药品市场规范、安全,坚决防止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县住房与建设保障局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县建筑工地安全建设,督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保障燃气正常供应,加强日常巡线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县消防大队要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与频次,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及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县经济和商务局要加大对重点对景区旅游设施、娱乐场所、宾馆旅店及县属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三、做好景区旅游保障工作。鲁沙尔镇负责组织人员对县城周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西久公路徐家寨段等重点道路沿线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塔尔寺景区周边管理和整治力度,从重从严打击节日期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行为。县旅游局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查处"黑导"、"野导"等行为,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督促塔尔寺旅游开发公司加强对塔尔寺东山门外商业步行街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增加保洁次数;做好莲花湖景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负责督促塔尔寺民主管理委员会做好塔尔寺寺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配合旅游执法部门做好黑导、野导查处工作,规范导游市场。县工商局、城管局要紧密配合,杜绝乱摆摊点、尾随兜售、欺客宰客等不良现象发生。县交警大队要加强对交通干线和旅游交通道路的管理,在事故易发的路段设立警示牌,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避免安全发生事故;疏导旅游车辆和其它车辆在佛光路有序停放,严禁各类车辆在塔尔寺景区周边特别是在消防大队至塔尔寺东山门路段和宗喀宾馆门前路段、金塔桥至塔尔寺西山门路段、蚂蚁沟大坡沿线乱停乱放,维护好塔尔寺景区交通秩序。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加强景区旅游市场及县城各商铺的价格管理,做到商品明码标价,防止出现商家随意哄抬物价现象。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做好节日期间旅游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景区旅游、交通、气象等信息。县气象局要做好天气预报和出行提示工作,为群众出行提供及时有效的气象信息服务。

四、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城管局要加强塔尔寺景区、县城、多巴镇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集中整治乱摆乱放、乱泼污水、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等行为,全面清除乱涂乱画、乱张贴等城市"牛皮癣",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加强对塔尔寺停车场、晒佛台停车场、县城临时停车位的管理,规范收费标准,重点加强整治西塔高速公路出口六分地片区沿线农户乱收停车费行为。县交通局要进一步规范车辆运营市场秩序,加强对公交车辆的管理科学调度,保障运力,严厉打击黑车拉运行为。县林业局负责做好县城街道、文化广场、塔尔寺广场等区域绿化带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好塔尔寺周边及各林场森林防火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全力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对国道、省道、县乡主干道沿线检查力度,并做好辖区内卫生整治工作。重点对货运车辆和扬尘污染严重的企业、建筑工地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空气治理有效改善。县水务局、电力局要做好"国庆"期间用水、用电保障工作。

五、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廉政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廉政过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消费、请客送礼,严禁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实物补贴,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要依纪加强公务车辆管理,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节假日期间一律封存,严禁公车私用。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四、切实严肃节假日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值班不离岗,保持通讯畅通,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严禁出现值班空档,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不准擅自替、换班,不准无故脱岗,不准转接电话,严禁醉酒值班。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请示汇报,并做好值班记录。要进一步严肃"国庆"前后工作日工作纪律,加强考勤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干部去向公示制度;严禁迟到早退、中途随意离岗、串岗。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玩手机、看闲书、串岗聊天;严禁借下基层之名,开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县纪委及两办督查室将对各单位应急值守和"国庆"前后上班纪律进行督察,发现问题一律严肃处理。

 

附件:湟中县委、县政府2014年国庆期间值班安排表

附件.doc

图片 382910fde930b382385a36d295f53b84.doc (37.50 KB)

 

 

中共湟中县委办公室 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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